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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保利民爆厂房地块(宜明细胞项目)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栏目:工作动态 发布时间:2023-06-0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原保利民爆厂房地块(宜明细胞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八号)以及《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83号))的要求,现将《原保利民爆厂房地块(宜明细胞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基本信息

原保利民爆厂房地块(宜明细胞项目),位于济南高新区巨野河街道,经十东路以北、科创路以南、春园路以东,春芬路以西,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117.33580°,北纬 36.67985°,地块总占地面积为86258m2。

根据现场踏勘以及人员访谈调查,目标地块位于济南高新区巨野河街道白谷堆村,前土地使用权属于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该厂建于1958年。目标地块范围内属于该厂的生产区,主要生产乳化炸药、膨化炸药、不饱和树脂。2010年厂区整体搬迁至章丘,2016年8月3日,土地收归国有土地,2018年底厂内设备全部运走,建筑物全部拆除,目前地块处于闲置状态。

根据济南市两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目标地块后期拟变更为一类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

受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委托,山东918博天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单位”)对本地块开展了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简称“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简称“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的工作。本单位接到项目后立即成立项目组,于 2022年 11 月 16 日完成了本次调查工作的第一次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工作,于 2022 年 11 月 21 日完成了第二次人员访谈工作,于 2023 年 1 月 30 日完成了第三次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工作,于 2023 年 1 月 31 日至 2 月 1 日完成了方案制定工作,于 2023年 2 月 2 日完成了第一次外业取样调查工作,于 2023 年 4 月 3 日完成了第二次外业取样调查工作。依据调查结果和实验室出具的检测报告,编制完成了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二、污染状况

通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工作,获取了目标地块历史使用情况,目标地块历史上为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原济南四五六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产品有乳化炸药、膨化炸药、不饱和树脂。公司始建于1958年,于 2010 年开始搬迁至章丘,2018 年底全部拆迁完成,之后地块内处于闲置状态;2020年地块东侧黄金谷安置区二期开始施工建设建设,中建八局在地块东侧搭建项目部作为其施工生产生活区使用;2021年地块东侧黄金谷安置区二期建设过程中,基坑开挖产生堆土,部分堆土暂时堆放在本地块内,后期直接用于基坑回填,目前地块内还剩余部分堆土。2022年项目建成后,板房拆除。目标地块及地块东侧黄金谷安置区二期历史上为保利民爆济南科技有限公司(原济南四五六有限责任公司)厂区,黄金谷安置区二期原为厂内办公生活区,目标地块原为场内生产区,通过对该企业的产品、原辅料以及生产工艺分析,产品生产、转销过程中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可能造成隐患。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有硝酸铵、硝酸钠、复合油相(石蜡、凡士林、矿物油)、氯化钾、石油类、甲醛、 苯乙烯、二甲苯、不饱和树脂、汞、铅、六价铬、镉、硝化甘油、DNT(二硝基甲苯)、TNT、黑索今、硝酸盐氮、氨氮。地块周边的企业建厂较晚,环保措施较完善,对三废处理得当,但部分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可能对周边土壤可能造成隐患。识别出的特征污染物有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烃(C10-C40)。

通过分析土壤中可能存在的特征污染因子为:汞、铅、六价铬、镉、石油烃(C10-C40)、苯乙烯、苯、甲苯、二甲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硝酸盐氮、氨氮。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在地块内共布设了 17 个土壤监测点,并在地块外布设 1 个清洁对照点,共选取 38 个土壤样品(含 4 个平行样)送至实验室进行检测,检测参数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表一的 45 项基本参数 +  pH、石油烃(C10-C40)+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硝酸盐氮、氨氮。

三、结论和建议

通过第一阶段的调查分析,明确地块内需要关注的特征污染物有汞、铅、六价铬、镉、石油烃(C10-C40)、苯乙烯、苯、甲苯、二甲苯、2,4-二硝基甲苯、2,6-二硝基甲苯、硝酸盐氮、氨氮。通过第二阶段的实验室检测结果显示,所有送检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和无机物、石油烃(C10-C40)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的风险筛选值,氨氮的检出浓度远低于《河北省地方标准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 13/T 5216-2020)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六价铬、挥发性有机物和半挥发性有机物未检出,特征污染物的检出浓度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硝酸盐氮的检出浓度平均值与对照点相比较基本处于同一水平。根据实验检测结果,目标地块内受地块周边历史上存在的及现有企业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对目标地块内的土壤环境产生的影影响较小。

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导则规定,目标地块环境状况满足《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建设用地和第二类建设用地要求,地块内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满足规划的一类工业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后续土壤环境详细调查。

 

委托单位:济南高新区生命科学城发展中心

编制单位:山东918博天堂勘察测绘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宝祥

电话:18663786827

                                      2023年6月